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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未来5年 社会、政治三大挑战-凯发会员官网

日期:2017-06-28 【 来源 : 新民周刊 】 阅读数:0
阅读提示:香港爱国爱港的社会主流价值和市民对“一国两制”的信心没有变。
 
记者|陈 冰
 
       近几年来,香港激进本土主义抬头,从非法“占中”到旺角暴乱,极端分离势力不断煽动街头暴力抗争,制造对立对抗,甚至出现了“港独”。这一切给香港的社会气氛、市民心理和香港外部形象带来一定影响。但它毕竟是局部的、少数人的极端行为。香港爱国爱港的社会主流价值和市民对“一国两制”的信心没有变。
  有人认为,“香港的问题是经济问题,是贫富悬殊的问题,是两极分化的问题,是房地产价格太高的问题”。香港明天更好基金执行主席陈启宗则一针见血地指出:香港的问题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既有内部的政治问题,还有外部势力的影响问题。
  香港回归20年,为何仍然有港人不认为自己是中国人?香港年轻人的出路到底在哪里?未来的路到底该怎么走?
 
认同挑战:促人心回归
 
  长期以来,香港经济的水平领先于内地,香港居民总体的收入水平领先于内地的居民。在国家改革开放前的30年,香港是我们唯一的连接外国世界,主要是西方国家的桥梁和通道,是我们引进外资的重要的来源地。
  中国光大集团(香港)高级研究员周八骏指出,由于众所周知的历史原因,让香港居民有了三种观念。一种认为香港在经济水平上和居民的收入水平上领先内地,因此有一种优越感;其次,就是觉得香港的制度领先于内地,有一种制度的优越感;第三个觉得香港人的观念也领先于内地。可是随着内地居民通过自由行的方式大量涌入香港,使香港弹丸之地的生活空间显得尤其紧张,特别是公共地铁等设施,让香港的居民感到有些压力。再加上内地有些居民到香港生产小孩、购买奶粉、购买物业、购买高档的消费品,不仅对香港人的心理产生了影响,也对香港人实际的需求产生了影响。以至于港媒感叹:“广东道再也听不到广东话。”在尖沙咀海港城排队的、川流不息的都是操着普通话,或者内地各省市方言的人。
   “香港和内地的意识形态差距是历史形成的,一个半世纪以来一代又一代以中国人为主体的香港人,他们接受的教育是西方的,是西方英国人的价值观塑造了一个香港。”周八骏说,在回归20周年的时候,我们对两地经济融合一体化的前景要抱有坚定信心,因为这不是任何人,任何政治力量所能扭转的历史性的大趋势。它是香港的生命所在,是香港的前途所在,也是我们伟大的中华民主伟大复兴所需要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两地经济一体化走到了今天的地步,两地意识形态的差异需要磨合,发生碰撞,这个矛盾也就越来越突出。”
  从1989年开始就在海外宣讲香港事务的陈启宗认为,香港人的事不过是茶杯里的风波,出不了什么乱子。“香港的事不是那么的严重,没有什么大不了。只要中国继续往好的方向走,平稳过渡了,香港的继续繁荣不是问题。”在陈启宗看来,在香港、上海两个“引擎”的发动之下,他相信中国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与陈启宗一共出席“一国两制”的实践与沪港合作前景暨香港回归20周年学术研讨会的香港立法会议员、香港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也提到了香港人的信心问题。她认为 :“现在应该给香港人希望和信心。要提醒香港人,要是自我边缘化是死路一条。”
  叶刘淑仪早在1980年代便以居留权专家的身份出席了草拟《基本法》的工作。香港回归以后又参加了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有关居留权、特区护照的专家小组,协助落实《基本法》的条款。作为特区政府第一届的主要官员,叶刘淑仪指出,过去20年,《基本法》在香港的落实是碰到一些挑战的。她讲述了三个风波——
  第一,当然就是2003年我处理的为二十三条立法的问题。这个维护国家安全的条例草案是非常宽松的。但是当时的时机不好,碰上了“非典”,还碰到了经济衰退,香港出现了负资产的种种问题,民间的怨气很高,还有一个政党到关键的时刻不愿意支持政府,所以这个立法不能成功。一直耽搁了十多年,可见在香港推行维护国家安全是多么困难。
  最近我留意到张德江委员长在澳门的发言,提醒我们澳门已经完成二十三条立法,而且他很详细地展示了中央跟特区的关系。重申了中央和香港的关系是授权和被授权的关系,中央政府对行政区有法律备案的审查权,行政长官的任命权,以及我们高度自治的范围。很可惜,香港仍然有不少人,特别是年轻人受到了误导,还是把高度自治误解为完全自治或者是真正的自治。去年彭定康在香港大学见学生,他也对学生讲了没有什么是真正自治、完全自治,真正自治、完全自治不就是搞港独吗?值得我们留意的是,他讲没有人骂他,要是我们讲,香港的媒体就铺天盖地地来讨伐我们。
  第二就是2012年推动国民教育的问题,当时我们的教育局想加一个学科:国民教育。正好当时我们在推行新高中学制,再加上选举,有些政党煽风点火,激发了十多万人上街,包围政府总部,政府只好把这个学科撤回。又是一个挫折。
  为什么香港特别是年轻人,没有一个国民身份的认同?这就是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因为自从2012年推动新高中学制的前后,香港的中学、高中要学4个必修科目,中文、英语、数学和通识科目。因为四个必修科目,就没有人愿意念特别吃力、特别复杂的上下五千年中国历史了。香港的人文教育非常地浅薄,有些考生能够把苏轼写成苏车式。我觉得要是一个人不了解自己国家的文化传统,不欣赏自己文化遗留下来的东西,是很难有国民身份认同的。香港文化的领导权基本上掌握在亲西方的政治力量手里。由于学生是受这种教育,很容易产生抗拒回归,受本土主义思想影响,很容易走上港独的道路。
  最使人震惊的,还是去年竟然有议员在立法会这么庄重的场所,用侮辱我们国家同胞、践踏我们国家尊严的语言来宣誓(注:香港“青年新政”候任立法会议员梁颂恒和游蕙祯宣誓时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国)”标语,并在宣誓时以粗口取代部分字眼,将china(中国)读成当年日军侵华时所用的辱华字眼“支那”)。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对《基本法》104条进行主动释法,未“庄重”宣读就职誓言的人不应该被安排再次宣誓,宣扬“港独”的人不仅没有参选及担任立法会议员的资格,而且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
  回归前后中央政府、人大常委就向《基本法》做了5次释法,其实并不算多。我觉得释法的内容字眼其实也是比较克制的。当时香港仍有不少人,特别是法律界不愿意接受释法,其实不愿意接受释法,就是不愿意接受国家在香港行使管制权。
  这是三个比较明显的例子。香港的政治问题是什么?政治问题主要就是作为一个殖民地,过去一百多年来,香港深受西方的制度、价值观、文化的影响,由此孕育出了一套粤语为本的文化。去年5月张德江委员长来香港讲话,“本土主义没有问题,月是故乡明,我们每个人都爱我们的故乡,没问题。但是爱本土变得一种港独的思想,就问题很大了,就影响我们国家跟特区的关系,也影响了相互的互信。”所以我觉得下一任的政府,政治上有几个很重要的任务,第一个任务就是促进人心的回归,向广大的社会解释,用香港人可以接受的语言去加大、加强解释《基本法》,鼓励香港人正确、全面地了解《基本法》,特别是我们在国家宪制上的关系。还有要做大量的年轻人的工作。要告诉他们,要是我们固步自封,采取一种孤岛主义,要跟内地区隔,又不愿意走出去,只是紧守我们小小700万人的市场,我们就没有发展的空间。
 
选举挑战:赢得港人“一国两制”信心
 
  对香港来说,2014年9月26日晚是“黑暗的前夜”,香港学界罢课集会演变成重夺“公民广场”的行动。在美国华尔街“占领运动”和台湾“太阳花学运”的“示范作用”下,“占领中环”行动终于付诸实施了。直到2014年12月15日,香港警方清理了位于铜锣湾的最后一个“占领区”为止,持续79天的“占领”闹剧才宣告结束。
  香港社会的裂痕、香港与内地的矛盾,在对峙中一点点蔓延。合法游行示威及反对派常规对抗,演变为暴力激进行为与本土分离主义。曾经作为整个中国对外开放窗口的香港,陷入了“只从香港看香港”的困局,整个城市内耗不断。
  统计显示,访港旅客继2015年下跌2.5%后,2016年下跌4.5%。2016年上半年,与入境旅游相关的总消费金额为1440亿港元,按年计下跌13.6%。受访港旅客人次下跌影响,零售业销货额继2015年下跌3.7%后,2016年再下跌8.1%。
  令香港市民更为心痛的是,最应该维护法治这一核心价值的法律学者,却带头破坏香港法律,冲到对抗警方的前线。法治的基石被一点点蚕食。被裹挟在“占中”运动当中的学生们呢?除了黄之锋等少数得到美国保证能去留学的人之外,大部分人在激情过后还是得拖着疲惫的身体,思考工作和住房问题。
  3月27日,香港警方预约逮捕了9名2014年“占中”的组织者和积极分子,其中包括被称为“占中三子”的戴耀廷(港大法律学院副教授)、陈健民(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和朱耀明(牧师)。目前,警方正式落案起诉的罪名是“公众妨扰”,最高可被判入狱7年。
  通过对旺角暴乱分子、“辱华议员”以及“占中黑手”的处理,香港的法治内核开始逐渐恢复。《亚洲周刊》 “港独势力大退潮”封面文章写道,仅仅一年多前气势上升到最高峰的“港独”力量,如今出现大退潮的局面;在旺角暴乱中鼓吹“以武抗暴”的政治路线,昙花一现,无法可持续发展,消失在民意的海洋中。
  但对整个香港社会而言,香港政治生态还是自“占中”之后发生急剧变化——由民主运动变成了民粹运动转而又变成了一种新型的非政党的市民政治。香港中文大学全球经济硕士课程讲师袁弥昌提醒,目前在西方崛起的民粹主义、政党动员力的减弱以及市民的认知程度提升等新气象,在未来的香港也可能会出现。
  “‘占中’的最深远的影响就是严重动摇了政党在本港政治中的领导地位。致使政党处处受到被动,每每被无党派人士比下去。直到特首选举也毫无恢复的迹象。另一方面‘占中’大大加深了公众的认识与了解,其效果是削弱了原本政党为市民提供的政治提示的功能,令市民对政党的追随度降低,削弱了政党的影响力。引来市民反感的民粹运动,经过了温和化、更主流化之后,最后沉淀成一种新型的市民政治,这种新型政治衍生出一批新类型的市民或者是选民。他们具有高度的政治认知程度,却不属于任何政党。西方学者叫他们叫做非政党市民。跟我们一向所认识的沉默的大多数不一样,他们并不是不关心政治和只具备低政治认识度的市民,而是年轻,受过高等教育的后物质主义者。现在世界上不少先进工业社会的非政党市民已经追上了不关心政治的市民的数目,并且有后来居上之势。现在美国增长最快的选民集团,也正是认为自己不属民主、共和两党的人士。这些发展迹象显示香港政治也很可能正迈向这种非政党市民化。”
  未来政治将如何避免逐步由日渐增加的他们所主导?这些非政党市民所追求的政治,这可不是一般或者一种建制派可以满足得了的。而更令人担心的是目前建制派对议会和主要传统媒体的掌控相对弱化。这种新型市民和数码政治的冒起,恰恰是建制派和传统媒体所无法应付的。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智库“正思香港”研究主任陈少波也指出,新媒体在结社和文宣方面是一个重要的挑战。香港人最普及的社交媒体是facebook。facebook在政治动员上面,有天然的优势。在过去的几届选举里面,都可以看到,它在结社层面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在“占中”失败之后,反对派成立了30个facebook专业群组,对应的都是相关的界别的群组。通过在某个界别里面,设置facebook的形式,共同关注一些议题,关注组对年轻人的动员有很大的触动作用,许多人成为年轻的首投族,他们被鼓励按照反对派的方案投票,推动反对派支持的候选人当选。“我们要看未来10年里面不断有新的选民加入,选民整个结构发生变化,在选举的投票倾向上面就会出现重大的一些调整。”
  陈少波和袁弥昌一致认为,建制派在选举广告、选举文宣、选举口号、选举策略方面远远没有达到专业的程度。文宣层面还停留在传统的手法上面,面对重大的议题没有推动设置议题能力,建制派如果不积极转型和革新的话,很可能在连续选举年里面临重大变数。
  不过香港政治也出现了一些比较乐观的发展。经过国家释法之后,激进派和港独分子已经被边缘化了,暂时看不出有复苏的迹象。同时港人逐渐认识到“一国两制”才是对他们、对香港最大的保障。所以颇为意外的,经历了动荡不安的2014年到现在,确保“一国两制”反而成为了社会最大的共识和最大的公共约束。因此,袁弥昌建议,在激进势力与港独已受控的前提之下,中央在确保管治权一事上,当务之急是尽快重新赢得港人对“一国两制”的信心。“这样才是确保中央对港的管治权最重要的关键,也是保持香港稳定的不二法门。”                 
 
阶层挑战:安居乐业
 
  一个健康的社会,能给年轻人提供安居、乐业、结婚、生子的机会,但是在今日香港,楼价和供楼负担都创了新高。从2001-2013年的12年间,香港人的工资增幅为2.5%,但是楼价升幅却是工资的50倍左右,同时物价和租金也升幅惊人。
  2016年特首梁振英接受媒体采访时,被问及香港市民是否已“安居乐业”,梁振英坦言“未得(还没有)”,现时排队等上公屋的人仍然太多,等待时间太长。以前申请公屋都是收入比较低,教育程度不高的。现在大学生没有毕业,已经开始登记申请公屋了。因为他拿到公屋,可以少奋斗10年。要公屋不要事业——这些赤裸裸的大实话,曾经令香港社会震惊。
  不少有识之士指出,其实香港现在就业情况是很乐观的,失业率3.2%,近乎全民就业了。个人月薪中位数1.62万,比1997年时高很多。问题是整个香港在制造业北迁之后,转向服务业。而服务业中更多的为金融服务业,吸纳的多为高端海归人才,香港本地人进入金融服务业的人数反而不高。研究显示,20年间香港大学生劳动人口增加近70万,而2013年约有13万大学生从事的是毋须大学学历的工作,大学生的起薪比较低,44%是在1.5万元以下的收入。大学毕业生的起薪中位数在2013年只有10860元。如果把大学生以5年分为一代,则第一代大学生毕业当年只需花23.6%月薪便可在新界购买430尺单位的一尺,第二代大学生亦只需花33.5%月薪即可;但是第六代大学生更是要花61.8%月薪才可购买新界430尺单位的一尺,尺价占其收入比例翻了数倍。大学生置业能力严重下滑。与此同时,由于租金高企,创业环境也不够理想,工作机会没有内地多元化,机会也远没有内地那么多。产业空心化、产业结构两极化进一步使得年轻人缺少向上流动的机会。
  无工作、无产业、无前途的“三无青年”因为看不到希望,往往容易成为社会运动的积极分子。陈少波认为解决的出路,要跳出香港看香港。一个是“一带一路”走出去,另外一个融进来。在大湾区解决香港人的就业、置业问题。
  “我们对香港未来30年要制造一个愿景,要用希望带领香港转型。过去香港是西方进入中国的门户,做的是洋中介。未来30年在中国推动的全球化里面,香港要调整自己的角色,要成为中国的中介,带领中国的企业、产品走向世界。”
  香港专栏作家屈颖妍在专栏文章中写道:
  以前的社会,没有理所当然的福利,贫苦大众得到的,叫做救济。一般人就算艰苦一点,也宁愿靠自己努力。这样一个社会,造就了许多白手兴家的巨贾富豪。当时香港什么都没有,只有机会。今天呢?香港好像甚么都有,唯欠机会。为什么当一个社会越来越富裕,机会却好像越来越少?年轻一辈接受的教育越来越多,为什么他们出路好像越来越窄?其实香港失去的,不是机会,而是那些愿意去努力把机会创造出来的人。
  我成长的那个年代,书店最畅销的书通常是成功者传记,李嘉诚如何拿着几蚊来港最后变成巨富、李宁如何由体操王子转战商场建立中国最大运动品牌……那年代的年轻人都喜欢听奋斗故事,找模仿目标,当年也特别多男孩叫做“家诚”。近年再逛书局,人物传记已成冷门,社会不再歌颂先贤故事,年轻人也没兴趣听上一辈的挣扎史,即使听完也会说:“依家冇呢支歌仔唱……”(以前的好事已经不复存在)
  这天,听体操王子李宁的演讲,他说到今天的机会:“现在流行在线直播,有个年轻人看到这点,忽然灵机一动,拿着手机在海外店铺做直播,介绍这种那种新产品,并接受实时订购。看直播的人看中什么,落了订,他就帮你实时买下货品……没想到,这种创意,令这个年轻人第一个月就做了一百万生意。”
  所以,这年头真的没机会吗?如果,你只放眼香港这弹丸之地,机会真的不多。但如果你把视野拉远拉阔,今日的机会比我们不知多几百倍,过去,丝绸之路只存在于历史书,今日,丝路盛世就在眼前。
链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的五次释法
   
第1次释法:1999年对居留权问题的释法
  1999年1月29日,香港终审法院就“吴嘉玲案”宣判,指出所有香港人在内地所生的子女均可行使居港权。这判决令香港人在内地所生的非婚生子女都享有居港权,包括私生子女在内。当时的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估计在10年内会有167万人可从中国内地移居到香港,将给香港社会带来沉重的人口压力。因此,叶刘淑仪联同当时的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到北京寻求人大释法。
  同年6月,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作出解释,指出只有香港人在内地所生的婚生子女才享有居港权,非婚生子女及出生时父或母仍未成为香港居民的则没有居港权,而使有权来香港的人数减至20万。
 
 
第2次释法:2004年就普选问题的释法
  2003年末,第三届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成为一个争拗话题。根据《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特首的产生办法最终会由普选产生,但并未明确订立具体的方案和时间表。不过,基本法附件一第七节亦说明了选举条例可以在2007年或以后被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4年4月6日通过关于对香港基本法附件1及附件2的解释,并明确表示在基本法的框架下修改选举条例的建议必须得到人大的支持。同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否决了于2007年行政长官选举及2008年立法会选举中实行普选。
第3次释法:2005年就新行政长官任期的释法
  2005年3月,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因病辞职。建制派提出下一任行政长官应该继续董建华余下任期,并提出基本法中有相关立法原意。而反对派则认为下一任行政长官应开展新一个五年任期及要求2005年特首选举全面普选。2005年4月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署理行政长官曾荫权请求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就《基本法》第五十三条有关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作出解释。4月27日,人大常委会对释法问题进行表决,全体委员一致通过补选的行政长官任期为前任余下的任期。
第4次释法:2011年就国家豁免问题的释法
  刚果民主共和国向中国中铁批出开矿权,期望换取中国中铁对国家的基建投资,却被一间美国基金公司以债权人身份,要求截取中国中铁投资的1.02亿美元作为抵债。刚果民主共和国以“绝对外交豁免权”力图阻止基金公司追债,却被香港法院上诉庭裁定败诉,因香港依照普通法继续实行1997年的“有限度豁免权”。刚果民主共和国不服判决,要求终审法院就外交豁免权提请人大释法。释法请求获终院同意,本次释法是首次由司法机构提出的。
  2011年8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因香港对外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故此香港特区须跟从中央人民政府,对刚果民主共和国实施“绝对外交豁免权”。
第5次释法:2016年就宣誓制度的释法
  2016年以来,在香港第六届立法会选举和议员宣誓过程中,一些参选人以及候任议员公然煽动“港独”以及具有“港独”性质的主张,公开声称要利用立法会平台推动“港独”活动。其中有个别候任议员在宣誓仪式上公然侮辱国家和民族,严重破坏宣誓仪式,严重干扰立法会的正常运作。本次释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进行,并于2016年11月7日全票通过。
  此次释法明确指出,宣誓人必须真诚、庄重地进行宣誓,必须准确、完整、庄重地宣读包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容的法定誓言。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宣誓人丧失公职资格。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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